(吉隆坡11日讯)国盟政府执政下宣布撤销7项紧急条例而引起轩然大波,国会下议院今日也将撤销相关条例的动议列入议程表内,但该项动议排在议程表的第10项,预料不会在本期国会提呈。
据星洲日报了解,国会下议院秘书较早前向各党鞭收集辩论该动议的议员名字,但在首相和督导委员会展开会议商讨后,决定把该动议带到下期国会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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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明结束
根据国会议程表的第10项,国会下议院将依据联邦宪法第150条款,辩论和撤销政府在紧急状态期间所制定的7项紧急条例。
这些条例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 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2021年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修正)法令、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修正)条例、2021年紧急法令(罪犯的强制出席)(修正)条例、以及2021年紧急状态(1988年国家信托基金)(修正)法令。
随着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期第一次会议明日结束,原本预料会获政府亮绿灯,于本期国会最后一天提呈撤销紧急条例,惟如今将推迟到下期国会。
时任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于7月26日在国会宣布,政府早已在7月21日,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撤销了在紧急状态期间颁布的所有条例。
他说,随着紧急状态于8月1日结束,政府也不会再建议国家元首再颁布新的紧急状态。
另一方面,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的“2021年罢免国会议员法案”私人动议也被纳入本期国会议程的第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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