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将针对是否可在无需传召证人的情况下,聆听来自政府及其他三造的陈词,然后对大马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和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针对多源流学校合法性所入禀的诉讼,作出裁决。
《今日自由大马》报道,答辩方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淡米尔语言协会以及淡米尔学校校友联盟代表律师古纳瑟兰指出,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通过视讯审讯来聆听陈词后,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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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造已入禀书面陈词,我们将于周五(22日)中午进行口头陈词。”
他指出,这起案件与诠释联邦宪法及教育法令相关条文有关,因此有关争议其实只需通过入禀文件的方式就可作出决定。
上个月,上述3个组织与政府在高等法院第14A指令,向法庭入禀申请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处理案件。根据第14A指令,法庭可在无需传召证人的情况下针对法令问题的争议作出裁决。
案件起诉方即大马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和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反对这项申请。
起诉方是要求法庭厘清1996年教育法令第2、第17和第28条文,以及允许多源流学校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为主要媒介语,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52条(1)(a)的规定,并将大马政府及教育部列为答辩方,另有11个单位以利益相关者身分获得法庭批准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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