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法院判處涉煽動等罪名 美國記者監禁11年



(曼谷12日美聯電)在緬甸被控恐怖主義和煽動罪名的美國記者丹尼·芬斯特週五被緬甸法院判處11年監禁。
律師丹佐昂說,網絡媒體《緬甸前線》執行主編芬斯特也因接觸非法組織、違反簽證條規而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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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斯特從5月起就被扣押。他涉嫌違反反恐法和一項涉及叛國、煽動叛亂的法規而在不同的法院分別面臨兩項控罪。
芬斯特5月24日在仰光國際機場準備飛往吉隆坡時被緬甸警方逮捕。當時他準備返回美國底特律看望家人。
他也是緬甸軍方在2月奪取政權,推翻昂山舒吉民選政府以來,首位被判犯有嚴重罪行的外國記者。
緬甸軍政府嚴厲打擊新聞自由,關閉了幾乎所有重要媒體並逮捕了約100名記者,當中30人仍被扣在監獄內。一些已被關閉的網站在無執照運營,工作人員一邊躲避被捕一邊繼續在網上發佈新聞。
軍方的接管遭到緬甸人民廣泛的和平抗議,這些抗議遭到致命的武力鎮壓。除了近1萬人被捕外,政治犯援助協會也指有約1200多名平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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