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威洋轉會風波 受委調查後接警告信 劉榮勳百思不得其解



(吉隆坡27日訊)22歲籃球國手呂威洋的轉會事件“節外生枝”,主要負責調查該轉會的紀律委員會成員之一劉榮勳,收到大馬籃總會長拿督陳江榮的警告信之後百思不得其解。
傳聞呂威洋經已被判回給森美蘭,但大馬籃總、柔佛籃總以及森美蘭籃總三方都未官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調查該轉會事件的劉榮勳疑似“躺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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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榮勳是1989年大馬男籃奪得東運會金牌的領隊,亦是大馬皇家警察高級助理總監(退休)。
他表示:“本月7日在大馬籃總執行理事會上,我因呈上一份紀律小組有關呂威洋轉會事件後的報告,竟於本月19日收到大馬籃總會長以大馬籃總信箋的責問、警告信,並以會長簽名!”
署理會長及2副會長不知情
“為此,我特向署理會長拿督黃坤榮、副會長拿督李銀芳、副會長潘志勇求證,三人皆異口同聲說完全不知道此事,也不知道信中的內容!”
“這可是大事一件,有必要藉媒體將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刊登報載,好讓舉國上下熱愛關心籃運的人士知悉此事,並還我尊嚴和清白!”
在該警告信中,提到欺詐罪、失實陳述、誹謗、紀律處分等字眼,並在最後寫道:“就會長而言,你濫用職權造成了誤導性、無根據的陳述。”
報告依大馬籃總憲法
劉榮勳則在回信中提到,“你給我發的信違反了大馬籃總憲法。你當時正在主持執行委員會會議,沒有人挑戰過該調查報告,包括你,大馬籃總會長。”
劉榮勳在調查報告中的結論還提到,“本報告嚴格以事實為依據,符合大馬籃總憲法。這是還原真相,並不是‘個人的’調查報告。”
交律師事務所徹查
劉榮勳已將陳江榮的來信轉發給律師事務所以徹查,並稱公道自在人心。
劉榮勳稱,針對調查報告,不是會長一個人說了算,黃坤榮、李銀芳以及潘志勇等都不知情。
潘志勇:問題應在理事會上解決
黃坤榮則受訪時表示,身為署理會長,任何涉及到採取紀律行動的信函,都理應受到通知。
李銀芳則反問:“呂威洋事件不是已有解決方案了嗎?我不知道也不清楚為何會長還會簽發公函去要求解釋,同時我也沒有受到知會。”
潘志勇則不太願意受訪,但他還是說:“關於這封警告信,我根本不知情,我認為這件事應該在理事會上解決,而不是搞到上報章。任何事情都應該在理事會上解決。”
大馬籃總副會長之一、彭亨籃總會長拿督林火莉稱,她錯過了兩次的大馬籃總會議,所以她也不清楚該事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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