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的上诉申请,今日被上诉庭驳回。
以拿督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诉辩双方针对答辩方提出的初步反对进行陈词后一致裁定,批准答辩方的初步反对,拒绝罗斯玛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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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宣读判词时说,刑事程序法典中没有任何条文授权刑事高庭发出上诉方所寻求的庭令,因此,刑事高庭无权发出相关庭令。
她说,上诉方所寻求的,是在1950年具体救济法令下提供的庭令,因此上诉庭三司允许答辩方提出的上述初步反对,同时不会考虑此案理据。
另两司为拿督古纳兰和拿督哈欣韩扎。
主控官:上诉浪费法庭时间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较早前陈词时说,这项上诉是在浪费法庭的时间,因刑事法庭没有权限发出上诉方寻求的庭令,并表示法庭根本无需考虑法律依据。
他也形容上诉方的这项申请有着致命的缺陷,因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的条文,行使刑事权限的高庭没有权力发出上诉方寻求的庭令。
罗斯玛于5月入禀高庭,寻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以及宣判哥巴斯里南作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案件目前在高庭进入自辩阶段,罗斯玛将于后天(8日)继续自辩。
罗斯玛终现身出席审讯
另一方面,到新加坡陪伴女儿生产而未遵守高庭发出的庭令,在期限内从新加坡回国而惹议的罗斯玛今早8时49分现身布城上诉庭出席审讯。
其代表律师拿督加吉星在审讯开始前,代表罗斯玛向上诉庭三司道歉。
上诉庭原定上周二(2日)聆审此案,但罗斯玛尚未从新加坡返国,没有出庭。当时,哥巴斯里南要求上诉庭向罗斯玛发出逮捕令,并撤销罗斯玛的保释条件。
不过,以哈尼巴为首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考量到罗斯玛代表律师承认在劝告其当事人出庭上有疏忽,以及罗斯玛在高庭审讯从未缺席的原因,因此决定暂时不发出逮捕令,并予以罗斯玛解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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