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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3pm 13/12/2021

黎智英

邹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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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

8人涉煽动集会罪成 黎智英囚13个月

涉煽动参与及参与6.4集会 黎智英邹幸彤等8人被判4.5至14个月
去年六四集会案中,香港8名民主派人士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罪成,案件在区域法院判刑,分别被判处4个多月至14个月不等。(明报照片)

(香港13日讯)2020年香港维园六四晚会集会案结案丶壹传媒创办人丶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丶副主席等8名被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罪成,案件周一下午在区域法院判刑,各人判监4个多月至1年2个月不等。

另7人判监4至14个月

其中黎智英被判入狱1年1个月丶邹幸彤被判监1年丶前记者何桂蓝判监6个月丶李卓人判监1年2个月丶前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判监1年丶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判监9个月丶前支联会常委梁锦威判监9个月,以及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判监4个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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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时表示,去年六四集会因疫情不获批准举行,各被告无视病毒传播风险,呼吁市民在维园聚集。法官指,各被告傲慢地认为悼念六四,比保护其他人的健康或公众卫生更为重要,有须要判处阻吓刑罚。

黎智英和邹幸彤被控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而邹幸彤则另与何桂蓝被控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3人早前被裁定全部罪成。3人周一早於区域法院作求情。

黎智英:若悼念六四有罪愿受罚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庭上读出一封由黎智英撰写的求情信,黎於信中指出,他并没有参与维园6.4晚会,他只是在传媒面前燃点了烛光,“六四是提醒大家要记着31年前在天安门广场,有一群年轻男女为真相与公义而犠牲生命。

他又指,若悼念六四有罪,就让他受罚,与亡魂共同承担追寻真善与公义的责任。

邹幸彤:有良知的人不会被阻吓

而周一宣布解散代表律师团队的邹幸彤则自行陈词指,今次的审讯并非关於她,而是关於很可能是数十年来的最後一次六四烛光晚会。邹指出,这并非因为冠病疫情带来的破例安排,这其实是篡改天安门事件和香港历史的第一步。邹於陈词最後提到,受良知而打动的人并不会被监禁所阻吓,即使有更严苛的法律和打压,烛光亦会一直燃点下去。

同案另名被名,李卓人丶蔡耀昌丶梁耀忠丶梁锦威及胡志伟早前则於案件开审前,分别承认煽惑他人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当中李卓人另承认1项举行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黎智英丶何桂蓝及邹幸彤也另外面临《港区国安法》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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