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士拉央地庭今日提控一名妇女因涉嫌疏忽照顾导致5岁7个月大的儿子,导致后者从16层的公寓坠楼死亡。
24岁的妇女今日穿着蓝色头巾及黑色衣服出庭,对于上述指控,她表示不认罪;承审法官为诺拉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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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指控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却疏忽照顾,导致儿童于上月17日早上9时45分至10时48分期间,从士拉央衔接甲洞大道的一栋公寓中坠楼身亡。
被告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提控,并与第31(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高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努莎莎希达雅建议,被告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而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她以目前没有工作及还有另一名4岁的儿子需要照顾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被告语带哽咽说:“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没有能力支付任何(保释金),加上我的丈夫的工作是送货员,每个月收入不超过2000令吉。在失去我的儿子后,我的健康状态也不稳定。”
8千保外 1月13过堂
法庭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再增加需要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道一次。另外,也禁止骚扰控方证人及死者家属,否则会被取消保释。
法庭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3日过堂,并给予案件呈交文件的时间,以及让被告能够聘请律师。
媒体此前报道,根据警方初步调查,男童坠楼前相信是在靠近窗户的床上玩耍及爬行,而该窗户没有安装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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