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提控上市公司世霸动力(Serba Dinamik)控股公司的首席执行员拿督莫哈末卡林阿都拉,他被指涉嫌于今年2月向大马交易所提交虚假声明。
马新社报道,也是该公司董事的莫哈末阿都卡林(56岁)对于上述控状表示不认罪;承审法官为拿汀莎芭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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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有意图在去年12月31日结算年的公司财务年报中提供虚假声明给大马交易所,因此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CMSA)第369(a)(B)条文与第367(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在该条文下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不低于300万令吉罚款。
1月27日过堂
在此之前,来自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副检察司祖艾达并没有建议任何保释条件,因为考虑到被告理应在昨日联同世霸动力公司的另外3名职员一同被提控,但是被告却没有出席。
“有鉴于此,当局昨晚对被告发出逮捕令。但是,如果法庭要裁量允许被告保释,那么我们会建议保释金定在200万令吉加2名担保人,以及须交出护照及定期向证监会调查官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要求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并解释其当事人昨晚并非逃跑,而是因为通知他上庭的时间太短,以致昨日来不及上法庭。
“我的当事人需要一些时间与我们(律师)讨论。昨日发出逮捕令,但是我的当事人今天已经上法庭面对提控。”
法官莎芭丽雅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外加须向证监会调查官报到直至案件结束,案件择定明年1月27日过堂。
“被告无需交出护照,但是需要在每次择定的上庭时间出席,否则会被取消保释。”
财务副主管否认做假账
另外,在沙亚南地庭,同一家公司的会计及财务组副主管莫哈末哈菲兹(37岁)被控替该公司做假账,惟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被控指示子公司世霸动力私人有限公司,准备该公司的虚假销售文件,其中涉及去年1月1日至今年2月26日的账目,他因此而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368(1)(b)(i)条文及与第368(2)条文同读,罪成可判最高10年监禁及不低于100万令吉罚款。
法官罗兹拉允许被告以30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明年1月26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来自证监会的依祖丁和牛顿谭,被告代表律师为赛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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