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線交易偽證案 扁女婿獲刑3年10個月



(臺北30日綜合電)臺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內線交易案被判刑3年8月定讞,他先前因偽證罪判刑3月定讞,二罪並罰執行3年10月。趙建銘經於10月25日在臺中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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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道,趙建銘於2005年與臺灣土地開發公司前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前總經理遊世一等人聚餐時,獲悉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臺開股票,待股價上漲後脫手賺取差額。
臺北地檢署於2006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判處趙建銘6年徒刑、趙玉柱5年6月徒刑,蘇德建、遊世一各判刑4年3月。案經上訴,二審的臺灣高等法院改判趙建銘、趙玉柱7年徒刑,蘇德建、遊世一各改判刑7年6月、7年2月徒刑。
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更五審改判趙建銘有期徒刑3年8個月。最高法院10月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臺灣高等檢察署於2006年間偵辦陳水扁等人有關案件時,趙建銘等人向檢方提供偽證,被判刑3個月。
檢察官就趙建銘二案遭定讞部分,聲請法院定執行刑。臺灣高等法院受理後,審酌趙建銘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犯罪次數等,裁定應執行3年10個月,可抗告。(中央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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