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乱伦强奸胞妹 妹怀孕22周始揭发 母求情子爱惜妹 性别界线教育不足


(香港3日讯)香港一名现年19岁男子在2019年6月至7月(犯案时17岁,为中四学生),在家中强奸当时15岁的妹妹,其後再两度在她同意下发生关系,妹妹终因乱伦成孕。他今(3日)於高等法院承认一项强奸罪及两项乱伦罪,母亲为他求情称,被告从心底里爱惜妹妹,在没有足够性别界线的教育下犯案。案件押後至1月27日,待索取事主的心理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心理专家和精神科报告,其间被告还押。
据香港明报报道,代号为L.H.H.的被告现年19岁,案情指出,2019年6月某日下午,被告与妹妹独自在屯门家中。被告走向躺在双人牀玩手机的妹妹,褪去其短裤及内裤,在没有获她同意下将阳具插入其阴部抽插3至5分钟,其间没有戴安全套。妹妹试图推开他不果,向被告表示她感疼痛,被告回应待会便不会痛。同年7月,被告分别两度在获其同意下,与妹妹无安全套下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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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1月8日,因事主没有来月经,母亲带她到诊所检查,并在1月17日再到屯门医院检查。医疗报告显示,事主在1月20日已怀孕22周,她同月29日堕胎,化验报告显示被告为胎儿的生父。
辩方求情表示,被告的母亲在求情信指出,明白问题出於管教不足,相信被告从心底里爱惜妹妹,事後已有悔意。他的教会牧师及导师对被告的评价亦正面,称他自幼乐於助人,从未作出对女性的不雅行为或伤害他人的行为,亦无暴力倾向。辩方冀法庭索取教导所报告,惟法官邱智立称暂不会考虑索取教导所报告。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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