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13日讯)在清真寺躺在为尸体净身台上被喷水及撒黄粉的少年,今天在士拉央地庭被判坐牢10天和罚款4000令吉。
19岁的丹尼尔依斯干达在清真寺企图偷取捐款箱善款,并在庭上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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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法迪聂阿兹兰在庭上斥责丹尼尔说:“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别人(投入捐款箱)的钱是用之社会及发展清真寺的,你偷走了还放在停尸房。”
“希望此事对你是一个教训。”
丹尼尔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被控,并与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同读,在1月8日晚上11时58分,企图偷走雪州万挠轰埠(Kuang)28公里处的Al Islahiah清真寺捐款箱的钱,并将捐款箱藏在尸体净身房。
在上述条文下,可被判最高坐牢10年及罚款。
最终,丹尼尔被判罪名成立,坐牢10天的刑期从1月9日他被捕的日子算起。
若他无法支付4000令吉罚款,可监禁5个月作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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