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恐怖女傭!趁僱主睡覺時用廚房刀架脖子,要僱主掏出財物,過程中割傷僱主,之後還騎坐在僱主身上,用膝上型電腦猛砸僱主後腦勺至電腦斷裂,僱主浴血就範才收手。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緬甸的女傭泰特敏(36歲,Thet Thet Myint)昨日(2月24日)承認一項搶劫傷人罪,另一項欺騙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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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血案發生在2020年1月17日早上10時30分左右,傷者是被告的61歲女僱主。
被告於2019年11月到僱主家工作,家中除了僱主外,還有她臥病在床的母親(83歲)以及27歲的侄女。
案發當天早上10時30分,僱主仍在房內睡覺,被頸項上刺刺的東西嚇醒。她醒來後發現被告站在床邊,將28公分長的刀子架在她脖子上,讓她不要動,還要她把錢和貴重物品都交出來,不然就殺了她。
僱主叫被告不要做傻事,並試圖把刀子推開,掙扎中被刀割傷雙手。
被告最終成功壓制僱主,讓她壓趴在地,自己則騎在她背上,拿起她的膝上型電腦往她的後腦砸,直到電腦被砸斷才停止。過程中,僱主用雙手護頭,因此雙手也受傷。
僱主不斷哀求被告不要傷害她,說她還需要照顧身體欠佳的母親,並告訴她櫥櫃的鑰匙放在哪裡。
幹案前關掉電眼剪斷電線
被告幹案前先把客廳的電眼關掉,也剪掉廚房電眼的電線。
僱主家中有三個電眼攝像頭,一個在僱主的房內,一個對著僱主母親房門口,一個安裝在廚房。
調查揭露,被告在案發約兩小時前將對著僱主母親房門的攝像頭關掉。廚房電眼的電線,也在早前已被剪斷。至於僱主房內的電眼,則是早前僱主自己關掉的。
主控官指被告預謀幹案,想好了逃亡路線,要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七到八年。由於被告是女性,不能接受鞭刑,也希望法官以六個月的監禁取代。
警方追到機場
被告幹案後去買機票回國,還用僱主信用卡搭德士到機場,在機場落網時身上搜出超過3萬7000新元(約11萬5000令吉)財物。
被告離開後,到政府大廈購買同天飛回緬甸的機票,再搭乘德士到機場,並用僱主的信用卡繳付車資。
警方一路追到機場,在她還未登機前將她逮捕,並從她身上搜出僱主的金鍊、金手鐲、金戒指、現金等,共3萬7274新元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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