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首相署(特别事务)部长拿督阿都拉迪夫会把“地区发展基金法”(Akta Dana Pembangunan Kawasan)的提议带至内阁会议讨论。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感谢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进行部门总结时,针对沙巴民兴党加拉巴干区国会议员马慕苏莱曼询问政府向反对党议员在内的国会议员提供相同拨款的问题进行回应后,反对党议员对此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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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首相国会选区特别拨款只是作为马来西亚五年计划拨款的附加和补充。
他说,此项拨款的编制和分配是按照现行政策和政府目前的财政能力而定的,因此在反对党议员选区中,每一项与小型基础设施的援助和发展有关的申请,都必须提交给国会协调员。
“与乡村发展部等相关部门或机构也负责实施小型基础设施发展项目,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申请都可以提交给该部门或机构进行考虑。”
“根据这项拨款的演变,从第四至第六任首相都有一些这样的拨款,但现在有很多动态和改变。”
诚信党波格森那区国会议员马夫兹闻后,站起来发言说,他们(反对党)要签署“转型与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才可以获得拨款来帮助人民,这是不公平的(制度)。
陆兆福:盼每年系统化拨款
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表示,自己期望一切都有一个系统化,为此建议政府制定“地区发展基金法”的法律,即无论该地区是由执政党、反对党或独立人士胜选,他们每年都能从政府获得拨款。
“在希盟执政的森美兰,为所有(选区)给予拨款,虽然这(制度)还没成为一项政策。而大马一家的政党值得进行一次改革,使它成为一项法律,让它不再成为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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