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訊)行動黨柔佛州委巫程豪認為,被控失信的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主席賽沙迪若要和希盟合作,後者須暫時辭去該黨主席一職,以身作則立下好榜樣,以免拖累希盟。
他說:“在完成司法程序,賽沙迪被判無罪才考慮復職,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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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抵制面對貪汙案領袖
他也強調,希盟各黨須對領袖具有更高的公信力要求,而不是與巫統相比,這將致使行動黨和希盟淪為巫統2.0。
他今日發文告呼籲各造,包括非政府組織、華團、民間團體和新聞媒體,採取一致的行動抵制面對貪汙案在身的朝野政黨領袖。
他說,文明社會須傳達一致的聲音,集體抵制有刑事和貪汙案官司在身的領袖,一直到被控者被判無罪,以免被利用為宣傳工具,混淆群眾視聽。
轟英雄式款待被定罪領袖
他說:“除了司法制度制裁,我國文明社會應對社會和政治領袖,抱著最高的公信力要求,以傳達正面的公眾人物形象和道德觀,這才能警惕未來領袖以公眾利益為先。”
他抨擊部分社團英雄式地款待和宣傳被定罪的政治領袖,無形中向群眾和未來領袖傳達錯誤的價值觀,即貪汙犯法是光榮的事。
關於有人指他沒有呼籲納吉和阿末扎希辭去巫統職位的說法,他對如此盲目崇拜領袖者的言論感到吃驚,因為這反而把行動黨清廉理政的信念降至巫統水平,並認為這是令人感到慚愧的謬論,行動黨上下應立志提升為世界級政黨,並對黨領袖必須具有作為世界級領袖的要求。
“納吉在國陣於2018年大選失利後辭去巫統和國陣主席職位,過後才面對貪汙官司;巫統主席阿末扎希也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請假,難道巫統領袖卻成了行動黨人和公眾的學習典範嗎?行動黨領袖須以身作則,比巫統和敵對政黨遵守更高的行為準則。
他遺憾行動黨主席林冠英在面對個人貪汙案時沒有采取果斷行動,拒絕受委該黨主席一職,後者應在完成所有司法程序,被判無罪後再復職,這才是正確的做法,否則將對行動黨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極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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