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青年潛入友人住家後,竟對一名孕婦起色心,更持刀恐嚇及性侵孕婦!
被告祖哈菲哈費茲(25歲)今日於甲州地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15年及鞭笞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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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今年1月21日凌晨4時20分,在位於野新萬里望一間住家,性侵26歲的懷孕女子,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76(2)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0年及不超過30年,以及鞭笞。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妮絲娜祖娃提控,地庭法官是娜莉曼。
阿妮絲娜祖指受害者經歷此事後留下陰影,尤其不敢面對外人與人群,更無臉面對丈夫。每當想起被姦汙的過程,都會陷入恐懼,也每晚在事發時間驚醒。
他建議法庭給予被告嚴懲,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
娜莉曼最後決定判被告坐牢15年及鞭笞3下。
案情指出,事發當時,受害者於住家客廳睡覺,當時已懷有7個月身孕,後來,感覺腰部疼痛而起身,打開客廳的大明燈後,發現一名以白布遮臉的男子出現在客廳裡,但看不清其樣貌。
這名男子(被告)隨即詢問受害者的丈夫身在何處,甚至手持利器指向受害者,指示女子脫下衣服。受害者感到害怕,脫下衣物後遭告性侵。被告更恐嚇受害者不準叫喊,否則將殺害受害者。
被告在犯案後從後門逃跑,受害者隨即告知家婆及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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