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3日讯)砂总理署副部长(法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州及联邦关系)拿督莎丽花哈西达表示,砂政府与联邦政府针对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下特别拨款的协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她指出,该协商工作是由建国契约特别委员会中的砂政府和联邦政府联合咨询委员会展开。砂政府已经提出要求,希望联合咨询委员会能在近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商讨特别拨款及相关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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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砂州议会回答哥打圣淘沙区州议员叶耀星的提问说,砂政府的立场是,希望联邦政府提供的特别拨款是合理及公平的。
对于沙巴政府已经与联邦政府达致协议,提高特别拨款数额,她表示,砂政府已经向联邦政府提出检讨特别拨款的方案。
须设共享国家收入机制方案
“砂总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早前强调,联邦政府须设立共享国家收入机制的方案,而不只限于提供特定拨款。”
她指出,若砂政府与联邦政府无法对特别拨款方案达致协议,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6)条文,这事项将转交给独立评估单位处理。
“独立评估单位将向联邦政府和砂政府提出建议,而该建议将与政府协议一样,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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