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高庭今天驳回了一名律师有关挑战国家元首是否“有不受约束的裁量权选择不颁布紧急状态”的诉讼。
原告并不符法律要求
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表示,高庭驳回这项诉讼的理由,是原告律师赛伊斯甘达并不符合这样做(将宪法问题提交给联邦法院)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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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通过视频会议在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面前进行诉讼程序后,向马新社这么表示;他也透露,高庭已将案件管理定为6月23日。
赛伊斯甘达是在2020年11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裁定国家元首是否“有不受约束的裁量权选择不颁布紧急状态,尽管联邦内阁的首相建议颁布紧急状态”。
他把大马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并要求法庭就1981年宪法修正案(A514法令)通过增加第150(8)和第150(9)条文来修改联邦宪法第150条文,是否违宪且无效做出决定。
国家元首于2020年10月25日说,由于对政府持续采取的抗疫措施有信心,因此陛下认为现阶段没有必要颁布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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