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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2am 19/07/2022

酒后驾驶

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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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促交长严惩 “飙车应与酒驾同罪”

(槟城19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应该对非法者施以案件同样的刑罚,因为他们故意在公共道路和高速公路上飚车,危害其他无辜者的性命与安全。

他今日发文告说,魏家祥在2020年时大力宣扬加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的刑罚,将鲁莽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刑罚提高到最多5万令吉罚款和/或至少5年,或最高10年监禁。若重犯,刑罚提高至罚款至少5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以及监禁最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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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魏家祥是否会展现出与处理酒后驾驶案件时相同的热忱和无畏精神,对非法飙摩托或非法赛车者,施加更严厉的惩罚?”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他说,那些因吸毒或酒驾的危险驾驶者会受到惩罚,那么盲目追求快感与速度的危险驾驶者为何不能受罚呢?

“魏家祥不应忽视无辜驾驶者的安全,他们在遇到非法飚车者时有着可怕经历,只是幸运地免于死亡或受伤。”

林冠英说,槟城敦林苍祐大道于7月17日发生摩托车非法飚车,造成4死3伤的悲惨事故,魏家祥应指示陆路交通局,即刻阻止槟州的非法飚车活动,保护公众和维护公共安全及秩序。

“我也将向槟州警方传达此事,寻求他们的合作,以阻止这些摩托车主将我们的高速公路和道路变成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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