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为加强对国内消费信贷的保护,政府正制定消费者信贷法令(CCA),旨在提供一个全面架构以规范提供信贷或信贷服务的交易行为,监管目前不属于国家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商家,包括提供“先买后付”(BNPL)等新型信贷的供应商。
国家银行和证监会今日联合发布文告指出,消费者信贷法令是为建立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CCOB)所做的准备,该委员会是一个监管提供消费信贷和信贷服务供应商的独立监管机构。
ADVERTISEMENT
咨询服务分2部分
“咨询服务分为两个部分,公众咨询服务是第一个部分,它提供了概括大马信贷行业的现状、挑战及提供改革建议以更好的保护个人和小型企业,与信贷和信贷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活动。这项改革措施将根据一项拟定的多年计划分阶段实施,为信贷消费者提供一致的保护标准,支持大马信贷行业的有序发展。”
另外,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工作团队会就拟定的监管与授权框架、立法将涉及的领域征求反馈,以促进信贷和信贷服务供应商的高专业水平和公平行为。
“根据咨询文件,第二部分将在今年第四季发布,将提供更多有关适用于信贷和信贷服务供应商的授权、治理和行为要求的详情。”
公众咨询文件可到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网站(www.ccob.my)下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