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21个组织促请政府允许外籍劳工留在大马向雇主追索权利、赔偿和投诉,并在完成所有合法索赔以前,不得将外籍劳工遣返或将他们驱逐回原籍国。
沙外劳被错误逮捕鞭笞
人权律师查尔斯今日代表21个组织发文告,针对沙巴一名印尼籍劳工沙比利乌玛被当局以没有合法文件为由,错误逮捕及遭到鞭笞一事说,如果受害的外籍劳工遭驱逐出马来西亚,那么法律上保障人权将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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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法官在法庭上说沙比利乌玛可以随时离境,并在需要时再重新入境,这是非常荒谬的说法,因为沙比利不是富有人家,他只是一名劳工。
“在这种情况下,沙比利返回印尼需要超过2天的行程,包括乘坐渡轮、轮船和公路运输,费用约800令吉或更多。”
文告说,大马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是否会允许沙比利合法留在我国及获准工作,直到他获得正义和人权保障为止。
文告指出,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是否试图阻止沙比利追求正义?此外,移民局、警方及检察官等是否无需为他们错误提控、定罪、监禁和鞭打负责?
文告说,如今沙比利乌玛仍无法确定是否可以获得移民局发出特别通行证,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也是不公平的做法。
应发特别通行证允留马
“政府必须确保移民局能向沙比利发出特别通行证,以允许他可以合法逗留。”
文告表示,外籍劳工遭遣返或驱逐回原籍国之前,大马政府不得剥夺他们提出索赔的能力,包括雇主欠下的款项。
“我们也呼吁马来西亚仿效印尼处理不当解雇案件的做法,即雇主可继续提供工作(或工资),让员工继续工作,直到法院有了判决。”
文告表示,21个组织也呼吁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公开调查沙比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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