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15日讯)台湾一名戚姓女子涉以冲冷水等方式虐待97岁公公致死,一审无罪,二审改判15年,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院更一审今天认定不构成杀人罪,依伤害致死罪判戚女5年徒刑。可上诉。
全案缘于,士林地检署起诉戚女不满公公把丈夫当摇钱树,2018年12月间,连2天将公公拖进浴室,以冲冷水、喷杀虫剂、摆放冷冻鱼肉与鸡肉等方式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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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女与公公激烈拉扯、推挤,导致公公跌倒撞到地砖、马桶;戚女甚至脚踏公公胸口,导致年迈、体弱的公公死亡。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定戚女行为时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识行为违法,判无罪,监护5年;案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有杀人不确定故意,依杀人罪改判15年;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并发回,由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
高院更一审期间,戚女在丈夫及母亲等人陪同下出庭,她说,对于事发经过,大部份都忘记了,对于犯下伤害致死罪,她坦承;对于二审认定为杀人罪,她不认罪。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编辑:方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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