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9日訊)一名承包商因涉嫌於今年2月在網絡上對公務員發佈攻擊性帖文而被控上雪邦地庭,他否認有罪。
現年40歲的黃漢文(音譯)是在法庭通譯員以中文念出控狀後,在法官諾希山嘉化面前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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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是單身的被告被控於2月28日下午5時54分,企圖通過他的推特帳號(@mevius_m_)創建及傳播時長不到一分鐘的文字和視頻以傷害他人。
有關包含針對公務員的辱罵及咒罵內容的視頻及文字於3月1日約下午2時30分,在賽城的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大廈被閱覽。
被告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下被控,可在第233(3)條文下被判罰最高5萬令吉的罰款或最高一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若在被定罪後重犯,可每日罰款1000令吉。
主控官納茲魯尼佔建議法庭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不過,未委任辯護律師的被告卻以目前失業且每月收入約2000令吉為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釋金。
法庭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10月20日為案件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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