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自2022年8月1日起,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及特殊类别收入的小额预扣税将延期缴纳。
该局发文告说,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ACP 1967)下的第109及109B条文,付款人必须在付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已为每笔交易扣除的预扣税款汇给内陆税收局总监 (KPHDN);所有预扣税必须连同CP37或CP37D表格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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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为了让付款人更容易支付小额经常性的预扣税,税收局允许以下收入类别延期付款:
a.在ACP 1967第109条文下,支付给非居民收款人的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b.在ACP 1967第109B条文下,支付给非居民接受者的某些特殊类别收入。
文告提到,符合允许每六个月做一次延期缴纳预扣税的条件如下:
a.预扣税的金额小,即一次付款交易额不超过500令吉。
b.付款人知道相关预扣的税缴付,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即6个月内,将进行超过一次。
文告说,在以下时期内,缴纳预扣税及提交付款表格可以在一个表格下完成:
a. 在6月30日或之前,向非居民收款人进行介于上一年12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的付款交易;和
b.在12月31日或之前,向非居民收款人进行,介于当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的付款交易。
文告提到,在CP37或CP37D表格中的入账日期栏,必须依据涉及的交易时期,即6月30日或12月31日来填写。
该局建议付款人保留相关小额预扣税款收款人名单,以备有需要时供当局审核。
若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拨电至该局关怀中心热线03-8911 1000/603-8911 1100(海外);在线聊天(Hasil Live Chat);HASiL官网意见反馈表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MaklumBalas/ms-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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