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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3pm 21/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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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联促雇主投票日允Time-Off 迟上班或早下班

雇联促雇主投票日允Time-Off  迟上班或早下班
雇主受促安排员工可在投票日当天履行选民责任。(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21日讯)大马雇主联合会(MEF)主席拿督赛胡先促请雇主为在(11月19日,星期六)当天工作,并在前往投票中心投票上面对时间限制的员工,提供合理的工时暂休(Time-off)。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投票中心一般上会在早上8时至傍晚5时30分开放,但是有些地区的投票中心会提早关闭,因此值早班(早上7时至下午3时)且受影响的员工,以及当天值白天12小时班的员工,应被给予工时暂休前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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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基于投票中心一般上会在下午5时30分关闭,而正常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或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的员工,在考虑到交通、天气等因素下,也可能难以准时抵达选区投票。

雇联促雇主投票日允Time-Off  迟上班或早下班
赛胡先: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雇主有义务允许身为登记选民的雇员有合理的工时暂休进行投票。

他说,针对上述情况,该会建议雇主:一、允许员工迟上班,如迟两个小时;或二、允许员工的午休时间延长两个小时;或三、允许员工提早放工,如早两个小时。

“也有的情况是,员工必须到外埠的投票中心投票,但是当天又是上半天,那么雇主应允许该员工申请年假或无薪假。”

他说,若员工须在11月15日(星期二)提早投票,雇主也应给予合理的考量,让员工履行投票的义务。

他强调,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雇主有义务允许身为登记选民的雇员有合理的工时暂休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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