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1日综合电)人好好活着,却突然发现自己“被死亡”,在网络平台上被祭奠4.3万次,还设有“纪念馆”,上面有头像、生活照、悼词……如此让人感到不舒服的事,竟让中国厦门一女子碰上了。
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离奇案件。据上观新闻,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璐的朋友发现,某网络祭祀平台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小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网页上详细记载了小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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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小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区块,发布了10张小璐的生活照。
小璐得知这件事后,十分气愤,网页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其本人信息一致,而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认为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这个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暱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思明法院判决如下:网络祭祀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平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且未要求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导致璐璐人格权益被他人侵害且无法查明实施侵害的具体网络用户。因此,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网络祭祀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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