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国内青少年失踪案已达致令人担忧地步,过去两年多有80%的案件,失踪者离家是为了追求自由及寻乐!
武吉阿曼性侵犯、女性及儿童罪案调查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总监接受国文《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说,自2020年至今年9月,警方共接获2066宗青少年失踪的投报,其中以13岁至15岁的少年居首,共有1119人,接著为16岁至18岁(793人)、6岁以下者(105人)以及7岁至12岁者(1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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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根据警方分析,失踪者离家出走的原因包括找朋友有422宗、追求自由(413宗)、跟随情人出走(364宗)家庭纠纷(290宗)、外出工作(48宗)、无心求学(12宗)及缺乏家庭温暖(10宗)。
她说,虽然接近90%的失踪者被寻获,惟家长仍然应该警醒,因为13岁至15岁还是少年,他们离家出走后,也让自身暴露于罪案威胁,如偷窃或滥用毒品等。
茜蒂甘希雅指出,除了自愿离家出走,过去3年至今年9月,失踪者被家庭成员带走如养父养母有32宗,至于被相识者或不认识者拐走的则有2宗。
她说,在这时期,也有60宗失踪者发生意外的案件,包括在河或海发生意外(46宗)、森林失踪(2宗)、被发现死亡(10宗)、被鳄鱼噬食及在油棕园失踪各有一宗。
她说,警方也接获20宗青少年从福利中心逃走后失踪的投报,另有36宗则是从学校逃走,余下344宗的失踪原因不明。
“总的来说,只有10%的失踪案无法破案,因为没有足够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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