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呼吁政府不要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而是应该研究如何加强和改良这个法令。
他在出席阿南达迈Al-Mukhlisin礼堂水灾物资中心的推介仪式后回应网媒《今日自由大马》的提问时指出,SOSMA有别于已废除的内安法令,因为在内安法令下,被调查的对象可在不经法庭的审讯下扣押嫌犯60天,而在SOSMA下,警方只是有权扣押嫌犯28天,以助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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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方不将嫌犯带上法庭面控,那就必需释放嫌犯,因此我认为SOSMA应该得到保留,不必要废除,最多只是检讨和改善就足矣。”
他说,按照正常的刑事调查程序,警方扣留嫌犯的期限最高只有14天,但这时间并不足够让警方完成调查工作,因此很容易让罪犯得以逍遥法外。
“尤其是针对有组织犯罪集团的调查工作耗时更长,因为有组织犯罪集团一般拥有很多的金钱和手下去犯罪,因此14天是远远不够的。”
上周五,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副部长蓝卡巴星指出,内政部长赛夫丁同意对SOSMA所具有的争议性条款进行研究及讨论,其中引起争议的条款包括限制被扣押嫌犯保释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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