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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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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0pm 23/03/2023

孝道

立法强制孩子奉养父母

孝道

立法强制孩子奉养父母

郑欣洁.强制奉养恐会弄巧反拙

郑欣洁

孩子对当年抛弃他们的父亲的怨恨,恐怕是一辈子都难以化解,又怎么可以凭一纸庭令就得以解决,让孩子心甘情愿地去奉养呢?

政府有意向一些国家看齐,也要立法强制孩子必须奉养父母。此举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可以“解决”父母被孩子弃养的“不孝问题”,但终究这只不过是把问题扫进地毯,头痛医头简单粗暴的疗法,对事情根本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获得解决。换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犹如强迫一对不相爱的男女走进礼堂拜天地,岂能有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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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笔者在拜读了言路版作者黄翠娴所撰写的《弃养孩子者不配儿反哺》一文,更是深有这样的感觉。孩子不愿意奉养父母,就和一对情侣即便曾经相爱最后却无法携手白头一样,其中的恩恩怨怨又岂是外人所能明白,更不是一纸法令就能够化解的。

在现实世界里,孩子会完全抛弃父母的情况,其实是极为罕见的;至少在我国的大体情况还不至于太糟糕。但是两代间关系不佳的倒是不少见,不过即便是如此,孩子辈要做到完全弃养却是寡闻鲜见。两者即使是不常往来,在基本生活上的关心却还是会有的。

这其实也是他们生活的一种状态,并没有必要强制规定孩子要去定时探望父母,或者是要多少家用等等指示或规范。因为那样反而会弄巧反拙,破坏了双方仅存的纽带关系。需知道每个家庭里的成员,都会有一个他们彼此间认为舒适的共存状态,而这种状态是不会以外力干扰而改变的。

至于黄翠娴所提及,则是更为极端的情况,就更加不宜有外力的介入了。那里头恩怨千丝万缕,孩子对当年抛弃他们的父亲的怨恨,恐怕是一辈子都难以化解,又怎么可以凭一纸庭令就得以解决,让孩子心甘情愿地去奉养呢?

别说什么冤家宜解不宜结,这种牵连着血脉的关系,一旦到了怨恨的地步,那就绝对不可能凭借外力就可以化解的。奉养父母、人间,本来就是一种自然而成的天道,当这一切竟然是要动用到法令条规来加以约束和指导,那只能慨叹地说一句,孝道已不复存在矣。

所谓勉强无幸福,特别是孝顺这种发自内心和天性里的动作,一旦上升到要法庭来判决指示,孩子“被迫”去行孝奉养时,恐怕带给父母的,只会是更多的冷暴力。孩子这样的反馈,对需要孩子关心关怀,更甚于物质满足的长辈,造成的只有更多的内心情感伤害。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老话颠扑不破,就在于其内在的真实人性。孩子有孝心,父母粗茶淡饭也开心的;强制奉养,孩子天天奉上鲍鱼大餐,父母吃起来恐怕也如坐针毡。孝心若非顺应天道而行,终究只会是相互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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