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A:同步管制電子煙 當務之急修訂菸草條例


(八打靈再也5日訊)馬來西亞電子煙聯盟(MVA)指出,隨著政府將於5月在國會會議上提呈與香菸產品管制有關的法案,當務之急是需修訂2004年菸草產品管制條例,以便在法案通過和生效之前,也能同步管制電子煙。
該聯盟今日發文告說,政府宣佈對電子煙產品徵稅和豁免管制液體和凝膠尼古丁的決定,是管制電子煙的正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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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政府聲稱將在5月國會會議上提呈菸草法案,但我們認為必須先修改現有條例,如2004年菸草產品管制條例,以解決目前(電子煙不受監管)的情況。”
文告指出,該聯盟讚揚政府在監管電子煙產品方面邁出第一步。
文告表示,儘管之前受到1952年毒藥法令下的管制,但含有尼古丁的煙液及凝膠產品依然在國內廣泛銷售,因此,各方應該客觀看待此事。
“因此,毒藥法令管制清單保留含有尼古丁的煙液及凝膠產品已被證明無效,各方應該支持政府所採取的措施,以對該產品進行監管。”
文告說,保護電子煙使用者的安全至關重要,而保護他們的唯一方法是通過監管方式,確保產品符合一致的質量和安全標準。
文告指出,衛生部長使用其部長權力批准修改現有法律,而行業也會對他們需要遵守的安全和質量標準有明確的方向,消費者會對自身使用受監管的產品有信心。
確保不向年輕人售電子煙
文告說,政府修改現有的菸草條例,以將電子煙產品納入其中,將有助於防止菸草產品落入未成年人手中。
文告表示,除了讓改用危險性較小替代品的吸菸者能接觸到電子煙產品外,政府也需確保不會向年輕人出售電子煙產品,兩者之間需取得平衡。
文告說,該會相信在嚴謹的條規下,電子煙將有效降低馬來西亞的吸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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