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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6pm 23/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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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3子弹出境  美国男子罚4千

美国人带子弹被控认罪 罚4000令吉
美国公民大卫艾伦(右)在代表律师莫哈末布科里陪同下,上庭面控。(马新社图)

(雪邦23日讯)一名美国人上周五(29日)晚上10时40分从吉隆坡国际机场出境时,被发现在缺乏执照或准证情况下,携带3枚,触犯我国1960年武器法令。

这名美国人大卫艾伦(47岁)今日被控上推事庭,他表示认罪,推事莫哈末布何里判他罚款4000令吉,如无法偿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大卫艾伦随后选择缴付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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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一名假枪工厂的员工,相关工厂的产品包括假枪使用的塑料子弹。

被告是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下被提控,罪成可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案发当天准备乘搭返回美国的航班,在安检处被发现携带两枚7.62×39的Tulammor子弹、一枚7.62×39毫米的俄罗斯产的Wolf子弹,而他并没有枪械执照及准证。

被告代表律师维威克说,其当事人是作为美国公司代表来到马来西亚公干5个星期,也为假枪工厂行业提供新的技术。

他说,其当事人在美国持有相关子弹并不违法,也没有任何意图在大马进行销售及制造子弹,同时在美国及大马都没有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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