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玻州大马渔业局助理被控收贿2100令吉,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面控10项指控皆认罪,法官判罪罚款7000令吉。
被告苏海米阿末(44岁)被指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中,在玻州渔业局工作时,向吉打港口的两名船主收贿,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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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控状指他在2018年12月2日,通过一名45岁男子的介绍下,向57岁的男子收取200令吉。
第2至第9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6月17日期间,在没有任何回报下,向58岁男子索取各200令吉的贿金。
至于第10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6月26日,在没有回报下向58岁男子收取300令吉贿金。
以上的收取贿款,都是通过双溪大年一间购物广场的银行进行汇款。
被告今日在听完10项指控后,向法官罗哈顿认罪,并要求减轻刑罚,因为他必须负担5名子女的生活费,而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
他也答应不重犯。
法官判决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6个月的监禁取代。他较后付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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