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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3pm 05/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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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疏忽致女童脑损 母女获赔逾800万

(吉隆坡5日讯)4年前在时因导致女童蒙受严重且不可逆转的,高庭谕令对一名妇女及其4岁女儿作出逾800万令吉的医疗疏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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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确认了起诉人所有的索赔和损伤索偿及费用后,司法专员罗芝马瓦于今年4月17日发布的书面判词中作出以上谕令。

母女起诉政府及另外8造

2020年11月,起诉人,即该名妇女及其4岁女儿入禀法庭起诉政府及另外8造,包括医务人员、职员。

然而在2022年1月28日,高庭记下一项同意判决,确认政府所承认的责任,起诉人撤回了对其他答辩人的诉讼,惟没有针对赔偿做任何谕令。

罗芝马瓦判给两名起诉人的特别损伤为20万9172令吉,及对第一起诉人(女童)做出50万令吉一般损伤的赔偿,及第二起诉人(母亲)11万4000令吉的赔偿。

“两名起诉人获判35万令吉的加重赔偿额。对于未来一般损害赔偿,第一起诉人获得40年总计695万4156令吉的赔偿。高庭认为这数额属于合理水平,因对她每年的医疗护理费用,平均为17万3853令吉90仙。”

高庭还下令答辩人需支付21万5177令吉25仙的堂费。

她说,这的确对答辩人是一项昂贵的教训,但对起诉人而言,这笔钱可弥补第一起诉人(女童)所蒙受的伤害,因为她永远无法过正常生活,对她形成的痛苦与折磨更延伸至第二起诉人和家属。

罗芝马瓦说,第一起诉人于2019年3月17日,在政府医院出生时遭受了严重且不可逆转的脑损伤,属实一项悲惨的案例;第二起诉人则拥有高危产科病史,原本计划在2019年3月18日进行紧急下段剖腹生产,以生下第一起诉人。

“直至2019年3月17日晚上8时,母亲子宫内的第一起诉人出现了心动过缓症状。尽管发现了这一点,院方迟至晚上9时20分才做出决定,为第二起诉人进行紧急剖腹生产。”

她说,在第一起诉人于晚上10时14分生产前,又出现了进一步的延误;第一起诉人在出世时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及其后遗症,包括严重的脑损伤。

“基于延误,而不是按照院方认可的程序及时采取行动,导致她的孩子缺氧缺血性脑病因素,而患有痉挛性四肢瘫痪脑瘫,由于疏忽,其发育过程还不到3个月。”

首起诉人需全天候护理

罗芝马瓦说,除了照顾第一起诉人外,第二起诉人和丈夫还要照顾9岁儿子和7岁的女儿,女儿出生时患有先天性肺纤维化。 丈夫是一名技术员,因椎间盘突出而失业。

“第一起诉人现年四岁,尚未正常发育,将来也不会。她需要全天候受到护理,因为她无法自己照顾自己的身体。在喂食、洗澡、清理身体和擦拭唾液,都需要帮助和被看顾,同时也需要注意其口腔卫生,以避免感染。

律师证实政府已上诉

“她的肌肉无力,无法自己坐或站,无法沟通,也无法理解周围的环境。根据第二起诉人称,第一起诉人也没有哭,每3小时需通过管子喂食一次。”

起诉人代表律师卡蒂电访受询时,证实政府已对此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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