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吉隆坡消费者安全协会主席三苏丁指出,许多人都成为合法信贷公司高压手段的牺牲品,该协会每月收到超过200宗有关的投诉,其中包括来自公务员的投诉。
他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每天的数字可能远不止这个数字,因为通常只有30%的受害者主动向该协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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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受威胁勿举报
他说,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尤其是公务员,不敢寻求帮助,因为信贷公司威胁他们,如果举报就会失去工作。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因为金钱问题而成为受害者,情况令人担忧,因为他们大多数处于30至40岁年龄群;有些人甚至已经退休了。”
三苏丁指出,自2012年以来,该协会已收到超过5000宗来自受害者的投诉,仅今年截至5月,该协会就收到了800至1000宗投诉,95%的案件已获解决。
他说,这些案件必须尽快解决,因为一些投诉人已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信贷公司。
预计投诉量将续增加
此外,三苏丁指出,鉴于目前的经济形势,该协会预计今年的投诉量会增加,这可能迫使更多人寻求贷款。
他表示,并非所有受害者都来自低收入群体或B40群体,当中许多人来自M40甚至T20群体。
当被问及合法信贷公司是否可以保留借款者的身份证或提款卡时,三苏丁表示,这违反了1951年借贷法令。
他说,这些公司通过威胁客户的方式,包括到客户的家中或工作场所,实际上违反了该法令的第29(B)条文,该条文明确规定信贷公司的人员不能到客户的家中或工作场所。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向警方举报有关公司,并可以根据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提出指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信贷公司只可拍卖房产
他进一步说,根据1951年借贷法令,合法信贷公司只能通过法庭程序没收借贷者的财产。
他指出,如果借贷者未能偿还贷款,适当的做法是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拍卖抵押财产。
“拍卖收益将交给有关信贷公司,而余额则交给借贷者。”
三苏丁认为,地方政府发展部的执法受到约束,是某些信贷公司公然欺骗客户的原因。
“地政部只有约40名执法人员来监控全国超过4000家合法信贷公司。”
有鉴于此,三苏丁促请政府将第400法令的执法工作置于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的职权范围内,因为该部拥有足够数量的执法人员。
他说,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在每个地区都设有办事处,人们可以在那里提出投诉。
罗斯:贷3千还1万1000
来自柔佛州峇株巴辖的单亲妈妈罗斯表示,她向一家信贷公司申请了3000令吉的贷款,但在收到这笔钱后,她被告知在两年内每月还款额为460令吉,最终她必需偿还高达1万1000令吉的债务,这数额是她原来借款金额的三倍多。
她坦言,她付不起那么多钱。
她说,最近有人威胁她,如果拖欠贷款,就把她的儿子带走,并将她关押。
她指出,由于未及时偿还贷款,信贷公司强迫她签署另一份协议,要求她在10年内偿还 2万5000令吉的贷款,每月还款额为210令吉。
她说,她当然负担不起,她现在生活在恐惧之中。
莉娜:利息太高不合理
另一名来自吉隆坡的受害者莉娜表示,她借了1万令吉来偿还汽车贷款和孩子的学费。
“他们的利息不合逻辑,我被告知每月支付1300令吉,为期18个月,总共2万3400令吉。他们甚至拿走了我的提款卡,说这会让他们更容易获得付款。
“当我无法再支付剩余贷款时,我不得不从另一家合法信贷公司那里再申请一笔4000令吉的贷款。”
马来西亚伊斯兰理科大学高级讲师莫哈末依可玛表示,受到信贷集团骚扰的受害者应向警方报案,并拨打997向国家诈骗应对中心举报。
他建议受害者收集所有交易证据以及与有关信贷公司的通话记录,并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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