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业发展市场,有些发展商兴建的服务公寓、店屋公寓,由于建在商业地段,归为商业产业,购买这些产业所签署的买卖合约,并非标准合约,而是发展商律师所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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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这类型产业的发展商,并不受政府部门管辖,购屋者在签署买卖合约时,最好仔细阅读,假如认为有些条文不合理,而且又不能修改,最好是谨慎考量。
崔先生说,他想买一间大约20万令吉的店屋公寓,该发展计划共有3栋公寓建筑,其中一栋有2层是店屋。
产业发展公司在促销小册子宣称,公寓不受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的管制,因为这些单位获准兴建在商业地段,是综合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发展商在有关当局批准的情况下,有权修改细则,并纳入为买卖合约的部分内容。
请问:
1. 这些字句代表什么意思?
2. 有关文句是否对屋主比较不利?
3. 假如以上店屋公寓无法在预定的完工年份建成,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发展商?
4. 如果以后准备脱售,手续会不会有麻烦?
●答:针对这位读者提出的问题,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指出,从发展商促销小册子的字句,可以看出买家购买的不是一般的住宅单位。
由于店屋公寓是建在商业地段,也属于商业产业,因此,所签署的并不是标准买卖合约。
此外,这些字句也让发展商保留修改买卖合约条文的空间或权利,特别是当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
至于购屋者,可以说比较处于劣势,因为当发展商若进行任何条文的修改,多数是以其利益为出发点。
另外,在房屋兴建过程中,假如间中发生任何延迟交屋、建筑计划搁置的问题,即使受牵累的购屋者,也比较难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投诉,因为商业产业计划的发展商并不受房屋部的管辖。
陈锺灵补充,店屋公寓的交屋日,是签署买卖合约后的36个月内,假如发展商延迟交屋,购屋者可以提出迟交屋索赔。
此外,将来如果业主准备脱售,与市场一般的自由买卖并没有不同,假如公寓仍未有分层地契,在脱售之前,必须寻求发展商批准,并需要支付批准的行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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