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3日讯)一名电商公司前员工涉嫌于2020至2021年之间洗黑钱近100万令吉,今日被控上雪兰莪州沙亚南地庭,面对12项控状。
被告虽否认有罪,却选择不接受保释,意味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继续被羁押在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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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新社》报道,被告莫哈末尤索夫祖拜尔(28岁)对全部控状否认有罪。承审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允准被告以10万令吉由一人保释,并择定11月20日过堂。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阿都拉曼祖海里却向法庭传达,被告基于个人意愿,选择在案件过堂审理期间不保释外出。
控状指被告在上述两年期间,利用本身的银行户头转移款项到其他几个户头,包括分期偿还信用卡债的一个户头,涉及总额90万4010令吉。
被告被指通过在沙亚南和八打灵再也3家不同银行开设的3个本身和他人户头,从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7月13日,犯下上述洗黑钱勾当。
被告的罪行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反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项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15年监禁、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或犯罪行为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主控官为朱丽安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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