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於4年前在馬來亞大學畢業典禮上涉嫌侮辱馬大前校長一案,推事庭今日宣判,黃彥鉻罪名成立,罰款5000令吉。
在聆聽控辯雙方就減輕刑罰的陳述後,推事伊莉瑪麗斯卡判處被告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坐牢3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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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庭是在2022年4月5日宣判他表罪成立。經過多日的審訊及自辯環節後,推事庭於今日為此案下判。
(胡耀森 拍攝)
因不滿阿都拉欣在馬來人尊嚴大會上發表的言論,黃彥鉻於2019年10月14日約早上10時在馬大DTC大禮堂舉行的第59屆畢業典禮上,高舉”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這是馬來西亞土地!”抗議紙牌,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壞公共安寧)條文。
代表律師張嘉恩隨後受訪時指出,辯方將於今日向高庭入稟上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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