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针对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的“残障人士申诉被终止残疾雇员津贴(EPOKU)”的视频说明,终止对方津贴是基于对方已不再工作,而失去申请有关津贴资格。
妇女部今日在脸书发表贴文说,上述视频在脸书及TikTok引起注意,是关于一名残障人士被终止了残疾雇员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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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热议视频是在吉隆坡潮州大厦,即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社会福利局办公室门口外录制的。”
有关视频以马来文贴文申诉:“恭喜……这个过去到处帮助贫困人士的政府……但是当掌权后开始压迫及剥削人民……大家好好思考……”
妇女部声明,残疾雇员津贴是为了鼓励残障人士生活自立及工作,而发放给工作收入1500令吉及以下的残疾人士群体,但是,如果申请者的收入超过1500令吉或不再工作,那么这个资格就会被取消。
“根据查证,视频中的申诉者从2020年9月至今年8月领取每月450令吉的残疾雇员津贴,而经过上月重新审核发现,对方已经没有再工作,因此停放残疾雇员津贴给他。”
申诉者每月仍领950其他补贴
妇女部表示,虽然停放该申请者的残疾雇员津贴,但是有关人士依然有领取军人生活援助补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MAIWP)食物篮援助及伊斯兰财库基金(Baitulmal)每月补贴,每月补贴总额为950令吉,加上申请者的妻子每月也会领取公务员退休金。
文告说,社会福利局是根据各个类别提供援助计划,而残疾雇员津贴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给予残障人士无法工作的补贴(BTB)及残障人士慢性疾病的医药护理补贴(BPT)。
“但是申请者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从而确保只有真正有资格者有权获得补贴。”
分享资讯须求真
妇女部说,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给予特定群体的补贴也是根据资格而定,妇女部想要提醒社会大众,分享社交网站的资讯时需要有责任,因为散播这个假新闻的后果,可能造成公众没来由的疑虑及担心。
妇女部提醒,散播假新闻可以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对付,根据该法令第233(3)条文,罪成可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最多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罚款额也可以根据犯法的日期,每日追加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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