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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4pm 23/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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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

洛曼假新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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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假新闻案

举证书面记录未完成 洛曼假新闻案展延裁决

(吉隆坡23日讯)地庭决定将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被控发布“印度公民入境散播冠病病毒”假新闻一案,至11月7日

地庭法官普里西拉是在发现控方举证最后阶段的书面记录尚未完成而做出上述决定,而洛曼代表律师罗根艾斯甘达也就所发生的误会向法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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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时,不承认通过使用网名“Lokman Adam”在脸书发布视频,指印度公民入境导致冠病病毒在我国传播的不实新闻的控状。

控状指出,洛曼是5月3日晚上10时55分在脸书发布假新闻,意图引起民众的不安,该视频尔后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经人阅览。

洛曼被控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今年6月23日,地庭法官诺哈斯妮雅裁决,洛曼被控两年前通过脸书发布一名警官的死因与冠病疫苗有关的假新闻罪名不成立。

诺哈斯妮雅是以控方无法确立被告的表罪为由,裁决洛曼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辩,并归还2万令吉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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