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1日讯)警方今日针对购买、出售或通过线上贩卖武器包括气枪或仿制枪械,提醒民众这类活动属于罪行,并可在武器法令下受到对付。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今午发文告说,雪州警方接获民众投报,针对可轻易获取上述武器感到担忧。
ADVERTISEMENT
他指出,在1960年武器法令第36条文下,任何人士如果进口、拥有或保管仿制枪械,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至于在同项法令第15(进口执照)条文下,人们不能进口任何枪械、子弹或枪械配件到我国,无论是通过海、陆、空包括网络线上,除非持有相关进口执照。
他表示,触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可在同项法令第23(1)条文下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非法使用致死他人可判绞刑
他指出,非法使用仿制枪械,可导致受伤、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受伤,触犯者可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被对付,可被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
“至于导致重伤,可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下被对付,可被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或鞭笞。
“如果导致死亡,则可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可被判绞刑。”
胡申说,对于伤害动物者,可在1960年武器法令第39条文下被对付,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对于购买、出售、拥有或贩卖任何危险武器,除了枪械,触犯者可在1958年腐蚀、爆炸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条文下受到对付,罪名成立可被监禁最高2年及鞭笞。
他说,去年警方曾经就一宗发生在沙亚南区使用仿制枪械开枪的案件,援引1960年武器法令第36条文,把嫌犯控上法庭,并罚款1000令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