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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4pm 06/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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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家庭主婦上訴得直 被告逃死刑改監35年

(八打靈再也6日訊)涉嫌在5年前殺害一位家庭主婦的54歲被告林錫康(譯音)今天獲得上訴庭批准撤銷其死刑判決,並改為監禁35年取代。

由法官拿督哈哈麗婭、拿督史美珍以及拿督阿茲米阿里芬組成的上訴庭法官駁回了被告定罪的上訴申請,並改以上述刑罰,同時因被告年過50而僥倖逃過鞭笞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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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早前為被告辯護時表示,被告因在死者的挑釁之下憤而殺人,且控方也未能傳召一位目睹此事的婦女出庭作證;但哈哈麗婭表示,這起案件並非因挑釁而起,同時死者的心臟位置被刺傷,因此意味著被告有意殺人。

控狀指被告在2018年12月11日上午6時45分左右在雪州萬撓一處殺害41歲的死者,因而在去年2月17日被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另一起謀殺案   交回高庭審理

上訴庭在另一起謀殺案件中推翻高等法院的裁決,並指涉事被告以患有精神疾病為由的辯護應在辯護階段進行,因此將案件發回給高等法院處理。

現年52歲的被告林寶泰(譯音)被控於在2020年2月21日傍晚時分,在吉隆坡增江一間民宅殺害38歲的親生妹妹林寶玲(譯音)。

哈哈麗婭表示,高庭法官曾接受控方所提供與《刑事法典》第302條文有關的條件,但因被告精神錯亂而判處被告無罪釋放是錯誤的。

高庭法官在2021年12月21日判處被告無罪釋放,但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48條文下令將被告送往霹靂州幸福醫院接受精神治療;而控方律師也提出高等法院認為被告在案發時無法控制自己的精神狀況。

副檢察官今天表示,高等法院不傳召被告出庭抗辯是錯誤的,因為幸福醫院醫生證實被告已接受精神治療,同時被告的精神狀況與心理健康已有所好轉,因此適合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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