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62岁的男子今日在两家地庭被控诈骗一名男子以获得“拿督”头衔,以及将1万2500令吉款项藏在其银行账户;不过,被告V.S苏瓦米纳丹对于两项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马新社报道,V.S苏瓦米纳丹被指控诈骗一名65岁男子,骗他获得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拿督头衔,并促使受害人通过三笔交易将1万5000令吉的款项转入他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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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15年6月3日至8月17日期间在蕉赖马鲁里花园的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鞭打,以及处以罚款。
此外,被告还面临帮助隐藏或转移一名男子的1万2500令吉资金的指控,该资金已存入被告的银行账户。
据称,该罪行是于2017年5月28至29日在旧巴生路的一个公寓单位犯下的,根据《刑法典》第424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家地庭允许被告以1500令吉保释,每项指控配备一名担保人,并定于明年1月11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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