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首席协调员再益马烈指出,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发表的“非巫裔可担任首相”言论只是陈述有关我国宪法的事实,不该构成刑事犯罪而受警方传召录供,敦促政府停止对林吉祥的调查。
他今日发文告说,一些人对林吉祥所发表的言论表示不满,并不能构成刑事调查的理由,否则只是让司法体系受到嘲笑,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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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提及,雪州大臣新闻秘书的杰杰丹尼斯因去年在社媒X(前称推特)批评马六甲州元首莫哈末阿里外出与家人聚餐由警车开道和护送而将于周四被控。
“副检察司决定对杰杰丹尼斯质疑一名高官行为的言论提出刑事指控,这同样令人震惊。法律并没有赋予任何政府官员(无论是州元首还是首相)免受批评的特殊地位,将此类批评定为刑事犯罪是高压手段,也是不民主的。”
他甚至谴责警方在上述两起事件中的行为,并表示这是对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的侮辱,强调这项权利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才能受到限制,根据第10(2)(a)条的规定,比如当涉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道德等情况时。
“引用宪法陈述事实或批评政府中任何人的行为都是行使言论自由,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解释为违反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道德的行为。”
他认为,政府允许林吉祥被调查,以及允许杰杰丹尼斯在法庭上被控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宪法,这是不健康的现象。
“希盟领导的政府自称是言论自由的拥护者,但似乎对言论自由的内涵缺乏理解。健康的民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公众能够进行思想交流和对政府提出批评。”
他对此敦促政府就林吉祥的言论停止对他的任何调查,也促请副检察司撤销对杰杰丹尼斯的提控,政府必须恪守其保护言论自由的承诺,确保公众不会因合法行使其宪法权利而遭到无端的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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