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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48pm 28/12/2023

倪可汉

穆斯林

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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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汉:研究伊法与宪法冲突  委会需有非穆成员

(吉隆坡28日讯)行动党木威区国会议员拿督建议,政府需委任非宪法专家加入研究伊斯兰法与之间冲突的委员会,承认并落实联邦宪法第11条所保障的个人信奉和实践其宗教的绝对权利。

倪可汉今日发文告指出,联邦政府近日成立了一个由前首席大法官敦查基领导的委员会,以研究伊斯兰法与联邦宪法之间的冲突,但有关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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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汉表示,任命非穆斯林宪法专家加入委员会也很重要,以便在提出修改任何法律的建议之前,也能考虑到非穆斯林对联邦宪法条款的诠释。

也应委律师公会代表

他认为,委员会也应委任来自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代表。

倪可汉强调,任何欲改变一个种族或宗教的地位而影响其他种族和宗教的尝试都必须经过详细讨论,以避免产生冲突。

他说,在协调伊斯兰教法与联邦宪法时,考虑非穆斯林的意见是是重要的以便联邦宪法赋予非穆斯林的权利和保护,以及我们立国的根基不受影响。

“其中一个例子,即是为了应对穆斯林对民事法庭干涉伊斯兰事务的投诉而进行的修宪,如今已被错误地诠释而剥夺了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1988年,联邦宪法第121条文加入第(1A)条文。第(1A)条文指出,‘第(1)条文中提到的法庭对伊斯兰法庭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没有管辖权。’”

“因为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的存在,一些民事法庭目前拒绝受理那些试图宣称自己不是穆斯林的人的申请,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受理此类申请的管辖权。内政部则要求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获得伊斯兰法庭的庭令,以宣告自己不是穆斯林,然后才能从其身份证上删除‘伊斯兰教’字眼。伊斯兰法庭会拖延或不会批准这样的庭令,因为根据伊斯兰法离开伊斯兰教是犯罪行为。内政部应允许对身分证进行行政上的修改。宗教自由是由信奉该宗教的人决定的。如果他或她的宗教信仰是由第三方决定的,他或她就不再拥有宗教自由。”

他说,许多身分证上有“伊斯兰”字眼的非穆斯林陷入了困境。他们不能与非穆斯林结婚,必须在未结婚的情况下与伴侣同住并生下未婚子女。如果他们母亲的身分证上有“伊斯兰”字眼,下一代将遭受同样的命运,因为他们的身份证上也会有“伊斯兰”字眼。

“这是我们政府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因为它给这些家庭带来了很多问题。政府和民事法庭必须尊重和维护个人信奉和实践自己选择的宗教的绝对权利,这是联邦宪法第11条保障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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