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結束全臺違反選罷法92件 民眾口角衝突54件



臺灣總統、立委選舉週六下午4時完成投票作業,根據警政署統計:全臺總共發生92件違反《選罷法》事件,包括3件干擾投票,攜出、撕毀選票、亮票18件,拍攝選票及攜帶使用手機、攝影器材49件,選舉當天違法從事競選活動13件,其他在投開票所的違法案件9件。另外,有民眾因在投開票所與他人發生輕微衝突共54件,本屆選舉投票工作順利進行,並無重大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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