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24日综合电电)台湾屏东县警方侦办摩托车窃盗案时。一名警员对嫌犯使用警棍重击,经送院抢救不治。该名警员经以伤害致死罪被扣留。
屏东地方检察署周六发布新闻稿表示,恒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詹姓警员在16日下午5时许,与陈姓、傅姓警员在恒春镇光复路一处空地执行公务时,查缉蔡姓嫌犯。詹姓警员因不满嫌犯否认犯行且出言辱骂,持警棍压制嫌犯腹部,并将已受伤且无法自行行走的嫌犯带回出所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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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准备制作笔录时,发现嫌犯呼叫无反应,坐在板凳上低头无声,身体显有异常,送医后于当晚9时29分宣告死亡。
屏检表示,经检察官剖验采证,调取监视器影像、讯问相关证人并调查相关证据后,詹姓警员涉嫌犯犯刑法第277条第1项伤害罪及刑法第277条第2项伤害致死罪嫌,22日复讯后认为涉嫌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并有羁押必要,向屏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于23日凌晨裁准。
屏东县警察局长戴台捷指出,将依法报请詹姓警员停职、建民派出所所长记过1次并调整非主管职务,恒春警分局长连带行政处分,另外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不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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