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拉大青年先锋(TARANY)质疑,拉曼理工大学选举委员会近日发布的选举条例,违背了校园选举的民主原则,并没有赋予学生会主权。
拉大青年先锋主席李勇恩今日发文告指出,选举制度的健康运作离不开一个专业、独立、公正的选委会,但选委会主席是被校方所政治委任的,在选委会的委任和选举条例制定的事宜都没有和学生代表理事会商讨,而且选委会的两个关键职位——副主席和秘书,如今还处于真空状态,这严重揭露了选委会内部的不专业性和不独立性,也让这场选举失去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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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合作联盟侵犯候选人权利
他说,选举条例本应该遵循公正、透明和民主的原则,但校园选举委员会制定的规矩却是对于民主最⼤的羞辱和嘲弄。
“其中条例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合作与联盟,禁止候选人使用相同的旗帜上阵,这不仅侵犯了候选人的合法权利,更是对民主选举的直接否定。”
李勇恩指出,选举条例阐明所有候选人的竞选材料包括社交媒体宣传都需要被选委会审批,也是不合逻辑的。
“校园选举是表达多元意见和代表各阶层声音的重要途径,校园选举委员会不该拥有审查材料的权利。”
李勇恩认为,选举条例还规定要求候选人在竞选期间遵守所谓的“道德规范”,并且不得损害他人或学校的声誉,而这个规定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是对言论自由和民主精神的公然践踏。
“学生有权利提出不同的议程和观点,这是民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求候选人‘不得损害他人或学校的声誉’是一个模糊且主观的要求,给了选举委员会过多的权力,从而可能导致对竞选活动的不公正干预和压制。”
他批评,这种规则的颁布似乎是为了限制对学校政策和管理层的批评和质疑。
他指出,如认为他人有“损害声誉”或“毁谤”的行为,那就采取法律手段,而不是由不专业和不独立的校园选举委员会定夺。
李勇恩强调,拉曼青年先锋拒绝接受被操控且毫无民主的校园选举,并要求重新委任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废除不合理的选举条例,让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独力性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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