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说,内政部在修订与弃婴相关的公民权宪法事宜上,还在听取各方看法的阶段,未有最终定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土保党峇丹鲁巴区国会议员莫哈末沙菲占有关修订弃婴相关宪法的附加提问时,这么表示。
ADVERTISEMENT
他强调,国会议员在修订与弃婴相关的公民权宪法事宜上出现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无论弃婴在哪里出生或找到、父母是谁,都给予大马公民权,另一种则是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他解释,成为大马公民有两个原则,第一是合法结婚,第二是父亲或母亲是大马公民。
他说,由于弃婴的父母不详,因此在处理弃婴的课题上须有两个假设,第一是出生地点即是被发现的地点,以及是由大马永久居民所生。在这两个假设之下,该弃婴可透过法律效力获得大马公民权。
“政府必须权衡朝野议员之间这两种不一样的看法,当我们在国会提呈修订案时,必定会邀请所有议员参与辩论,以确保孩子的权利受到保障。”
他要求大家停止指责政府“否认”弃婴公民权,因为目前弃婴即便不能在联邦宪法第19B条文下获得大马公民权,有关申请也可根据第15A条文下获得处理。
“弃婴案件仍在第15A条文下处理,他还是可以得到公民权,没有被否认公民权,前提是有提出申请,并且齐全,就可以得到。我要求不要再说政府否认、否认。”
赛夫丁说,他近期内已与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和国盟党鞭拿督斯里达基尤丁针对此事进行交涉,讨论气氛良好。
他表示,在该部提呈此修订案之前,必定会提前通知在野党领袖。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