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今日提呈与公民权条文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并将申请大马公民权的年龄限制从21岁调低至18岁。
法案修正的第15(a)条文中,让21岁以下人士登记成为公民的年龄限制,降低至18岁以下,以符合大马落实18岁投票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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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妻申请需懂马来文
法案修正第15条文,也纳入大马公民的外籍妻子必须懂得基本马来文的规定。
法案修正的第23条文阐明,若发放公民权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安宁和秩序,联邦政府有权不发放公民权。
法案修正第26(2)条文,也将结婚日期改为登记获得公民权的日期,即若外籍妻子在获得公民权的2年内与配偶离婚,则将被褫夺公民权(死亡情况除外)。
另一方面,法案也在第二附表的第二部分新增第3条文,即规定任何18岁以下的人士在通过法律获得公民权之后,必须按照第一附表的规定进行宣誓。
获公民权须限期内宣誓
“如果该名人士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宣誓,他的公民身分将被终止。”
法案也会废除第16A条文,即和居住在沙巴和砂拉越人士申请公民权的规定有关。
根据联邦宪法第16A条文阐明,任何年满18岁、并在马来西亚成立日时居住在沙巴和砂拉越的人士,皆有权在1971年9月前向联邦政府提出公民权申请。
由于涉及修宪,此修正案必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也就是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才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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