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电)知名主持人黄子佼持有未成年儿少性影像,却获检察官缓起诉处分,引发社会哗然。立法委员邱志伟、张雅琳等人今天呼吁法务部重新审视黄子佼犯罪样态,严惩其犯罪行为,并曝光黄子佼缓起诉书部分内容,发现黄子佼犯罪行为比新闻先前报道的还要离谱,发现所持影像内容的受害者年龄从12岁到17岁不等,且涉及残忍的虐行。
立法委员邱志伟、张雅琳、锺佳滨、陈素月、吴沛忆等委员今召开记者会,立委邱志伟表示,据其掌握的缓起诉书部分内容,发现黄子佼犯罪行为比新闻先前报道的还要离谱。其所持影像内容,受害者年龄从12、13到17岁不等,内容更非外界认知的穿著清凉,而是涉及残忍的虐行。呼吁法务部应当重新审视黄子佼的犯罪样态,针对其具体犯罪事证以及其过去所具儿少公益代言之社会形象,应当严惩其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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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缓起诉书内容提到,观看相关儿少影像,很可能激起对于儿少的犯罪行为,但却仅因为审酌黄子佼没有前科,影像予以销毁,竟就认定可以予以缓起诉并写1200字悔过书即可,这与社会通念完全不符。
邱志伟表示,黄子佼长期作为儿童弱势的代言人,深知儿少族群的脆弱性,绝非一般民众的懵懂无知,属于明知故犯的恶行重大行为,甚至在儿少性剥削条例修法后,仍持续下载影片。
台立委轰6年买7片失虑7次?
张雅琳11日晚也在脸书贴出黄子佼的缓起诉书质疑,黄子佼在“创意私房”购买纪录长达6年,从2017年到去年,但检察官却认为“只是一时失虑”,就给予其缓起诉处分。让张雅琳直言:“长达1800多天的日子,连买7片,失虑7次,《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于去年修正,持有即是犯罪,却还继续下载,这算是哪种深表悔悟?!”张雅琳认为,检方的缓起诉理由不只毫无逻辑,更无法对社会大众交代。立法委员将提出修法,增加儿少性剥削的量刑程度,吓阻类似事件再发生。
对此,台北地检署12日做出4点回应,检察官为缓起诉处分是考量有4点,第一是黄子佼是初犯并坦承犯行、二是持有少女性影像,法定刑为1年以下、三是受害少女隐私与权益保障、四为黄愿支付120万元缓起诉处分金等情,而为缓起诉,并非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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