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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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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59pm 20/04/2024

改革

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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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

明确规定竞选行为 C4吁推动选举法改革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呼吁团结政府采取措施,推动马来西亚的必要,特别是必须引入明确和严格的指导方针,规定可接受的选举竞选行为。

此外,还应对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下的选举罪行分类进行审查,以确保它们与当代竞选方法相关,以及必须明确反贪污委员会在调查选举罪行指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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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新古毛补选前拨款动机

C4今天发文告,质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日前宣布拨款521万令吉,以推动乌鲁雪兰莪当地项目发展与维护的适当性,特别是5月11日将举行新古毛州议席补选。

文告指出,在新古毛补选之前的这项宣布,表明继续存在长期以来滥用政府机器和资金来支持执政党/联盟候选人的做法。

文告说,倪可敏随后呼吁所有选民投票支持一个“优秀、关怀和进步”的政党。“这里传达的信息和意图似乎很清晰:联邦资金被用作一种炫目的鼓励措施,促使选民投票支持执政联盟的候选人。”

C4也表示,在距离新古毛补选不到一个月宣布该笔拨款实在非常巧合,而且这已不是安华政府首次出现这种情况。

“去年7月,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广泛报道在登嘉楼州补选之前,宣布向登嘉楼青年团体提供某些联邦拨款,并明确表示拨款数额可能会根据选举结果增加。”

C4强调,不道德的竞选活动对国家的民主进程和公众参与治理极为有害,但在最近的补选中,政府却持续表现出对改革这种做法的公然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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